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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23處理投訴慢 逾半個案超時限

申訴專員公署發現,1823熱線逾半投訴個案超出各政府部門一般回覆時限30天才完成跟進。 申訴專員公署發現,1823熱線逾半投訴個案超出各政府部門一般回覆時限30天才完成跟進。
申訴專員公署發現,1823熱線逾半投訴個案超出各政府部門一般回覆時限30天才完成跟進。
【本報訊】政府1823熱線問題多多,申訴專員公署早前主動調查1823處理投訴及查詢的成效,發現2018年至2023年間,1823熱線每年平均處理約195萬宗查詢及55萬宗投訴,但55萬宗投訴個案中,有7,400宗案件因部門拒收而要啟動上呈機制處理,當中逾半個案超出各政府部門一般回覆時限30天才完成跟進,更有約7%個案超過6個月仍未完成跟進,情況並不理想。公署建議政府設立一套機制及相關工作指引,效率促進辦公室回應指公署的多項建議已經落實,就涉及跨部門地區問題未能解決的個案,會按公署建議作系統性疏理後,提交報告予政務司副司長主持的「地區治理專組」,供專組與相關部門研究。
建築廢料堆積 部門拋波4個月
申訴專員公署指,1823未能有效處理跨部門投訴及部門間權責不清的個案,其中一宗個案發生在2020年5月,當時投訴人投訴某街道堆積建築廢料,但經轉介至食環署、路政署及地政總署,各署紛指不屬自己責任,到同年7月再要求部門審視個案,8月下旬上呈各部門的投訴主任,終於9月進行跨部門聯合行動,擾攘近4個月才得到解決。
另一投訴則發生於2021年8月,當時投訴人投訴某露天公共運輸交匯處有違例停泊單車,個案轉介至運輸署及地政總署處理,但運輸署指涉事地點位於未批租土地,不屬其管轄範圍,地政總署亦聲稱地點屬運輸交匯處,應由運輸署負責管理,直至公署介入調查後,在2022年1月才進行一次性聯合行動,惟清理單車責任誰屬仍未有共識。
公署建議,當局應強化處理跨部門且權責不清的投訴個案能力,嚴格執行如部門拒收個案,須在指定時限內回覆,並解釋原因,若部門未有遵從,1823可直接啟動上呈機制或按該機制要求相關部門再次檢視個案。就涉及地區問題及重複出現權責爭議的個案,當局應制訂一套機制及相關工作指引及處理架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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